富禄苗族乡:富政发〔2024〕21号关于印发《富禄苗族乡宣传贯彻<柳州市木结构房屋连片村寨消防条例>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富禄苗族乡  |   发布日期: 2024-06-03 16:00    |  作者: 富禄苗族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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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富禄苗族乡宣传贯彻<柳州市木结构房屋连片村寨消防条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村(社区)乡直有关单位:

新出台的《柳州市木结构房屋连片村寨消防条例》已于20243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推动全乡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出台的《柳州市木结构房屋连片村寨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提升村寨消防安全监管干部执法用法水平,有效督促有关单位、场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条例》落地见效,现将《富禄苗族乡宣传贯彻<柳州市木结构房屋连片村寨消防条例>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富禄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4531

(此件公开发布)

富禄苗族乡传贯彻柳州市木结构房屋连片村寨消防条例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乡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监管干部执法用法水平,有效督促有关单位、场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条例》落地见效,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和柳州市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学习消防安全法治意识,提升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确保《条例》得到有效落实,充分发挥其保障村寨消防安全的基础作用。

二、组织领导

富禄苗族乡成立《条例》工作领导小组,富禄苗族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乡应急办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应急办

三、工作内容

(一)广泛开展社会性宣传,营造浓厚学法氛围

1.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各类媒体和悬挂宣传标语、挂图,摆设《条例》宣贯专题展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条例》的重要意义,解读《条例》的相关规定。

2.配合司法深入村寨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各村(社区)负责村寨消防安全工作的业务负责人、乡镇专职消防队、驻村工作队、巡寨喊寨员等人员参加《条例》宣贯培训座谈会。

3.由乡应急办牵头组织,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深入村屯开展宣讲活动,通过专题讲座、有奖问答、案例分析、咨询答复、赠送《条例》相关资料等方式,大力推进《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村寨、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公共场所。

(二)深入开展《条例》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守法意识

1.各村(社区)要把《条例》的宣贯列入当地村(居)两委的重要工作内容,要将《条例》作为本村(社区)消防安全专题研讨的重点内容。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准确理解法律条款内容,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有计划、分层次地推动各村寨经营性场所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推动经营性场所将《条例》学习纳入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内容,让经营性场所及其相关人员了解、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三)梳理完善权责清单,规范消防安全监督执法

根据新出台的《条例》,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面梳理清理没有法律依据和交叉重复的工作事项,梳理完善消防安全执法事项权力和责任清单。严格执法程序,做好行政执法和事故追责工作,推动《条例》落实到位。

(四)以《条例》为重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将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及相关经营单位未落实《条例》规定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列为执法重点,并明确村寨消防安全工作检查重点事项,对辖区内经营性场所逐项开展执法检查,要求场所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单位、场所彻底整改,严格执行闭环管理。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有明显违法行为的单位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等措施代替处罚,对存在多种违法行为的案件,要分别裁量,合并处罚,不得选择性处罚。对违法行为逾期未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以及同一违法行为反复出现的,要依法严肃查处,从重处罚,坚决防止执法宽松软

四、开展《条例》宣贯系列重点活动

(一)开展《条例》宣讲活动。一是举办《条例》专题讲座,由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分管领导给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和重点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授课讲解《条例》。二是配合司法部门深入各村(社区)开展普法工作,组织各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人员、乡镇专职消防队、驻村工作队、志愿消防队以及巡寨喊寨员等人员参加《条例》宣贯座谈会。三是乡应急办和消防站将继续组织深入各村(社区)开展《条例》知识宣传。

(二)开展《条例》宣传活动。一是广泛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和培训。持续宣传贯彻《条例》内容,加强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工作力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增强宣传普及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各村(社区)和辖区内企业要组织村(居)民、企业职工进行学习,普及一懂三会(懂得本场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的基础能力。二是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网站等各类媒体开展《条例》相关新闻报道。

(三)开展执法标准化、规范化行动。提升消防监督执法水平,加大双随机执法力度。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和行刑衔接,严厉打击消防安全非法违法行为。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456)。对《条例》宣贯活动进行部署安排,印发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深入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46月至11月)。按照职责分工,建立任务清单,明确目标、全面落实。加强检查督办,有效传导压力,狠抓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2411月至12月)。加强跟踪督办,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推广经验和成效,查找问题和短板,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对组织活动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各项宣贯执行工作负责人及联络员;要落实宣传经费,保证各项活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到位;乡应急办将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宣贯活动深入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迅速传达,抓好落实。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本方案的精神和要求传达到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并在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中将《条例》的宣贯执行工作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确保《条例》宣贯执行工作与各项工作统筹协调推进。

(三)及时总结,按时报送。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情况,于1129日前将宣贯执行工作总结报送乡应急办。联系电话:0772-8721022,邮箱:fulu872102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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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禄苗族乡:富政发〔2024〕21号关于印发《富禄苗族乡宣传贯彻<柳州市木结构房屋连片村寨消防条例>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6-03 16:00

来源: 富禄苗族乡   作者: 富禄苗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富禄苗族乡宣传贯彻<柳州市木结构房屋连片村寨消防条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村(社区)乡直有关单位:

新出台的《柳州市木结构房屋连片村寨消防条例》已于20243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推动全乡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出台的《柳州市木结构房屋连片村寨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提升村寨消防安全监管干部执法用法水平,有效督促有关单位、场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条例》落地见效,现将《富禄苗族乡宣传贯彻<柳州市木结构房屋连片村寨消防条例>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富禄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4531

(此件公开发布)

富禄苗族乡传贯彻柳州市木结构房屋连片村寨消防条例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乡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监管干部执法用法水平,有效督促有关单位、场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条例》落地见效,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和柳州市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学习消防安全法治意识,提升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确保《条例》得到有效落实,充分发挥其保障村寨消防安全的基础作用。

二、组织领导

富禄苗族乡成立《条例》工作领导小组,富禄苗族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乡应急办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应急办

三、工作内容

(一)广泛开展社会性宣传,营造浓厚学法氛围

1.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各类媒体和悬挂宣传标语、挂图,摆设《条例》宣贯专题展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条例》的重要意义,解读《条例》的相关规定。

2.配合司法深入村寨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各村(社区)负责村寨消防安全工作的业务负责人、乡镇专职消防队、驻村工作队、巡寨喊寨员等人员参加《条例》宣贯培训座谈会。

3.由乡应急办牵头组织,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深入村屯开展宣讲活动,通过专题讲座、有奖问答、案例分析、咨询答复、赠送《条例》相关资料等方式,大力推进《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村寨、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公共场所。

(二)深入开展《条例》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守法意识

1.各村(社区)要把《条例》的宣贯列入当地村(居)两委的重要工作内容,要将《条例》作为本村(社区)消防安全专题研讨的重点内容。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准确理解法律条款内容,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有计划、分层次地推动各村寨经营性场所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推动经营性场所将《条例》学习纳入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内容,让经营性场所及其相关人员了解、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三)梳理完善权责清单,规范消防安全监督执法

根据新出台的《条例》,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面梳理清理没有法律依据和交叉重复的工作事项,梳理完善消防安全执法事项权力和责任清单。严格执法程序,做好行政执法和事故追责工作,推动《条例》落实到位。

(四)以《条例》为重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将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及相关经营单位未落实《条例》规定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列为执法重点,并明确村寨消防安全工作检查重点事项,对辖区内经营性场所逐项开展执法检查,要求场所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单位、场所彻底整改,严格执行闭环管理。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有明显违法行为的单位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等措施代替处罚,对存在多种违法行为的案件,要分别裁量,合并处罚,不得选择性处罚。对违法行为逾期未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以及同一违法行为反复出现的,要依法严肃查处,从重处罚,坚决防止执法宽松软

四、开展《条例》宣贯系列重点活动

(一)开展《条例》宣讲活动。一是举办《条例》专题讲座,由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分管领导给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和重点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授课讲解《条例》。二是配合司法部门深入各村(社区)开展普法工作,组织各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人员、乡镇专职消防队、驻村工作队、志愿消防队以及巡寨喊寨员等人员参加《条例》宣贯座谈会。三是乡应急办和消防站将继续组织深入各村(社区)开展《条例》知识宣传。

(二)开展《条例》宣传活动。一是广泛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和培训。持续宣传贯彻《条例》内容,加强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工作力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增强宣传普及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各村(社区)和辖区内企业要组织村(居)民、企业职工进行学习,普及一懂三会(懂得本场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的基础能力。二是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网站等各类媒体开展《条例》相关新闻报道。

(三)开展执法标准化、规范化行动。提升消防监督执法水平,加大双随机执法力度。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和行刑衔接,严厉打击消防安全非法违法行为。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456)。对《条例》宣贯活动进行部署安排,印发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深入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46月至11月)。按照职责分工,建立任务清单,明确目标、全面落实。加强检查督办,有效传导压力,狠抓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2411月至12月)。加强跟踪督办,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推广经验和成效,查找问题和短板,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对组织活动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各项宣贯执行工作负责人及联络员;要落实宣传经费,保证各项活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到位;乡应急办将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宣贯活动深入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迅速传达,抓好落实。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本方案的精神和要求传达到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并在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中将《条例》的宣贯执行工作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确保《条例》宣贯执行工作与各项工作统筹协调推进。

(三)及时总结,按时报送。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情况,于1129日前将宣贯执行工作总结报送乡应急办。联系电话:0772-8721022,邮箱:fulu872102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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