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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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要求,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广西“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68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柳州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23〕18号)精神,推进我县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县教育局在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基础上拟定了《三江侗族自治县“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计划实施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研制过程
在研制《实施方案》的过程中,县教育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广西“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68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柳州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23〕18号)要求,结合我县特殊教育发展现状,初拟制《三江侗族自治县“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社局、财政局、卫计局、发改局、民政、县残联等相关职能部门意见,达成共识形成《三江侗族自治县“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计划实施方案(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送审稿)》主要包括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和组织保障等三大部分。其中,重点内容在“主要措施”部分。
四、几个重点问题的说明
(一) 对于“目标任务”内容,我县“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计划“目标任务”与自治区及市保持一致。明确要求到2025年,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初步建立,全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入学机会明显增加,融合教育全面推进,保障机制进一步得到完善。
(二)“主要措施”部分,重点加强三大方面工作,推进全县特殊教育发展。
1.对于“拓展学段服务,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部分,应采取有力措施突破几个重点指标任务。即巩固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采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落实“一人一案”“全覆盖、零拒绝”要求。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责任,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确保具备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不失学辍学。扩大随班就读规模,到2025年,全县随班就读学生人数达到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学生总数的60%以上。规范送教上门服务,送教上门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适龄残疾学生总数的15%。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到2025年,实现全县至少有1所幼儿园开展融合教育试点。
2.对于“推进融合教育,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部分,要重点加强“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压实普通学校融合教育主体责任,推进普特融合共同体。加强“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的融合”,推进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等部门协同配合,推进、指导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机构与学校合作,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对于“提升支撑能力,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部分,应重点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将县特殊教育学校建成区域特殊教育实验基地、指导中心、培训中心、教学研究中心、巡回指导中心。加强融合教育资源保障,对接收5名(含)以上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创造条件设立专门的资源教室。巩固完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到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配齐配足特殊教育师资,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特殊教育学校编制标准暂行办法》,加大力度为公办特殊教育学校足额配备教师。配备县级教研机构特殊教育教研员。
(三)“组织保障”部分,首先应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特殊教育提升发展工作,将特殊教育提升发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其次应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多方协调联动的特殊教育推进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落实目标任务,确保“十四五”工作目标如期完成。
咨询单位:三江县教育局基教股
咨询电话:0772-8611591